-
陕西: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深入推进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署安排。近年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有关安排部署,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精心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一、着力完善政策支持陕西省政府印发出台《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33号),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信易贷”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易贷”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数据来源、金融机构信息服务三个“全覆盖”,到2025年末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000亿元。二、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2019年11月初步建成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1.0版,2022年4月上线运行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2.0版即“秦信融”平台。按照“数据共享、融资服务、监测预警、标准规范一体化”的总体思路,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构建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数据库,与国家开发的33个数据接口和5个地市平台联通,为7个市(区)设立旗舰店,实现9类融资成效数据实时回传。三、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步伐坚持“最少”“必要”原则和需求导向,广泛听取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制定出台《陕西省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清单》,明确31大类58项信用信息的共享内容、方式、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协调机制。截至目前,物理归集水费、燃气费缴费信息25万条、企业名下不动产信息83万条、纳税信息200万条,实现全量接口调用电费缴费信息、科技研发信息。四、建立完善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举办“秦信融”平台运营管理签约仪式,正式委托陕西省征信公司负责“秦信融”平台的日常运营管理。切实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截至目前,已有438家金融机构入驻平台,累计发布金融产品924项。组织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等8家金融机构开展应用场景试点,依托“秦信融”平台研发1至2款特色金融产品。积极开展“信易贷”示范银行创建活动,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8家金融机构荣获全省“信易贷”示范银行。五、广泛开展宣传推广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借助线上线下各种媒体,形成上下联动、全方位覆盖的推广宣传渠道,开发注册“秦信融”微信公众号,不断提升“秦信融”平台的社会知晓度。组织举办主题为“便利小微信易贷 激活市场保主体稳定就业保民生”的大型推广活动暨“金融惠万企”银企对接会,近千家企业到现场对接咨询。与新华社陕西分社、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宣传推广合作机制,围绕相关主题连续开展了10期银企服务体验活动。截至目前,“秦信融”平台注册企业18万户,累计交易量突破327亿元。下一步,陕西省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构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市场主体等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不断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一是切实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压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信用信息共享责任,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共享相关信息。二是切实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线上贷款系列产品,增加中小微企业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质效。三是切实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探索设立“秦信融”平台风险补偿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功能,促进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实现“信用信息+政策支持=信用贷款”。四是切实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全评估和日常监测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保障信用主体权益。五是切实加强平台宣传推广。定期深入产业园区、科创园等中小微企业聚集地举办平台推介会、银企对接活动,建立线上金融视讯中心,全面提升“秦信融”平台的传播率和触达率。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3-07
-
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
日前,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推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国家能源局编制印发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2023年版)说明》指出,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应用清单由业务类别、应用事项、业务环节、信用分类、信用监管措施和法规政策依据共6方面内容组成。本清单的应用事项,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表彰评优和其他共5类业务,根据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类,可采取具体信用监管措施共计36项。 其中,信用分类指在应用事项中,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归集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后,按照信用状况划分为A[100—85分),B[85—70分),C[70—40分),D(40分及以下,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的均为此类)四类。 本清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原则上周期为两年,由国家能源局结合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调整并公开发布。 记者了解到,该清单与《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数据清单》)、《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行为清单》)相辅相成,有效衔接,共同构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制度基础。 在应用范围方面,三个清单均设定以国家能源局权责事项作为开展信用监管工作的范围。 在作用衔接方面,《数据清单》根据国家能源局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形成信用监管的数据基础;《行为清单》通过对《数据清单》所归集的行政处罚信息,对受行政处罚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分类;本清单通过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确定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分类采取相应信用监管措施。 《数据清单》归集的相关信用信息和《行为清单》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失信行为分类,均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重要指标,三者有机衔接,形成监管闭环。来源 :中国信用
发布时间:2023-02-28
-
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灵魂,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和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部署安排,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连续三年获国家发展改革委书面肯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一是法规制度更加完备。《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于去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两部信用立法并行在全国前列,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建设取得新的突破。陆续出台《陕西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等配套制度,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强有力的抓手。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排查清理,各项政策制度迈入法治轨道。二是基础设施筑牢夯实。启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数据管控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夯实信用基础设施。省级平台已横向打通46家省级单位业务系统,纵向贯通12个市(区)信用平台,实现全省信用数据上下贯通。持续加强自然人基础信息、社保信息、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在库数据总量超8亿条。三是信用应用亮点频出。我省推送的7个信用案例获评第四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集中反映了我省信用建设在赋能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社会治理中取得的成效。榆林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在全国观摩活动中,荣获“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称号。在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行动,树立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四是提振经济作用明显。完成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秦信融”平台)升级改造,出台《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2〕33号),着力完善政策支持,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步伐,持续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创新优化融资模式。平台累计归集公共类、经营类涉企信用信息近亿条,注册企业超10万家,入驻金融机构400余家,撮合交易近320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政务诚信向好发展。不断优化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全省119个市、区、县政务诚信评价全覆盖,建立起市、县两级政务诚信评价档案。119个受评对象中“良好”以上等级占比超过80%,全省政务诚信总体水平呈现向好态势。在公务员录用、调任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常态化开展信用记录查询、应用,公职人员队伍整体信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六是信用理念广泛传播。召开高质量推进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启动《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巡回宣贯活动,覆盖全省12个市区和多个省级部门。会同众多媒体,利用图文、视频、动漫、直播等方式,面向不同受众多角度开展条例和信用知识宣传、解读,广泛传播信用理念,“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2023年,全省信用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支撑“三个年”活动,聚焦以下六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深入贯彻信用条例和“十四五”规划,加快制定出台相关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和管理配套制度,全面提升信用建设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持续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更多行业领域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大力开展“信易贷”工作,持续完善推广“秦信融”平台,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切实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全省项目建设融资服务系统作用,为高质量项目建设赋能增力。四是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进一步加强政府失信治理,完善政务诚信档案,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为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加快平台网站一体化提升改造,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信用信息,全面提高信用信息支撑服务能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六是多元化开展信用示范创建及宣传,组织开展全省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推广信用创新应用经验,全力厚植信用文化,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社会风尚,以信用“软实力”铸就高质量发展“硬支撑”。来源:财金处
发布时间:2023-02-0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由认定单位负责受理。认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已建立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规定,审核决定是否同意将信用主体移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自收到认定单位共享的移出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终止公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尚未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制度的领域,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受理修复申请。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作出决定后,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更新相关信息。地方各级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配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做好信用信息修复相关工作。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信息修复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信用承诺严重不实或被行政机关认定为故意不履行承诺等行为,由受理申请的单位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认定单位及时共享,相关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三年并不得提前终止公示,三年内不得在信用平台网站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pdf来源:中国信用
发布时间:2023-01-31
-
陕西省发布2023年1月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陕西省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陕西省委文明办联合省信用办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按月公布一批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上月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其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每日更新,如需查询详情,请登录“信用中国(陕西)”网站(http://credit.shaanxi.gov.cn/)“信息公示”专栏搜索查询。陕西省自然人违法“失信惩戒名单”陕西省法人及其他组织违法“失信惩戒名单”案例1 延安市安塞区南沟村:创新苹果信用采摘,助推乡村振兴为践行党的二十大对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主体、新装备“五新”发展理念,南沟村果业坚持推进绿色有机苹果的栽培种植,创新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诚信种植——可视化追溯——信用采摘——放心增收”苹果产业模式,不断提升守信主体的获得感,加快绿色有机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1.绿色有机苹果的诚信种植。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双减”行动,推广绿色有机种植,建成年堆肥5000方的枝条粉碎堆肥厂,建立种植户承诺制度,保证每亩果园每年3吨农家肥或有机肥,实现斤肥斤果生产标准要求。创新矮化密植栽培技术,实现六大覆盖(水肥一体化、豆菜轮茬、地布覆盖、太阳能杀虫灯、海棠授粉、防冰雹网),获得国家有机认证。2.溯源质量监管服务体系。搭建智慧果园系统,实现农作物的可视化追溯、气象观测、营养速测等,形成了“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果品质量保障体系,为苹果品质纳入果农诚信档案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最佳品质。让消费者放心认养、采摘和购买。3.信用采摘、认养、销售助增产。在常规销售的模式上,推出“我在南沟有棵树”的线上活动,创新建立信用采摘、认养园,开展诚信直播经销等形式,实现从卖产品到卖服务的升级,帮助果农建立新的产销对接关系,进一步扩大“延安苹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提升每一颗果、每一棵树、每一亩园的综合效益,有效拓宽了村集体经济的增收渠道,年增收12.2万元。4.守信顾客享优惠。给守信良好的安塞区市民发放“信用采摘园”8折优惠券;针对“信用中国(陕西延安)”发布的“红名单”企业和个人,直接打8折,在园区优先享受采摘、优先认养、免费送货(或邮寄)上门等服务,同时免排队、免费停车、免费品尝,让守信者实实在在获得实惠。目前“信用采摘园”中信用认养苹果树300株,平均日接待1500人次,200人次信用主体享受优惠政策。南沟已打造成为集“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建设+龙头企业带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为一体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在信用采摘模式的带动下,不仅提高了苹果采摘园自身的价值,提升了苹果产业发展水平,也带动了绿色有机苹果种植的积极性,在增收的同时让守信者获得实实在在实惠,为助力乡村振兴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提升了当地人民的幸福指数。(延安市安塞区信用管理办公室)案例2 陕西榆林: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 惠企创新服务暖人心近年来,陕西省榆林市将“数字信用”拓展“放管服”改革作为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着力点,下功夫、出实招,通过推广“信用承诺网上办”“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之举,为在榆企业节约投标成本近2000万元,“真金白银”式惠企服务获得市场主体的充分认可,让企业获得感倍增。自2020年起,榆林市为贯彻落实国家、陕西省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改革,按照《榆林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0〕143号),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在工程招投标领域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是陕西省首个实行信用承诺“网上办+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城市。在榆林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中,明确了招标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实行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为了进一步压实服务市场主体的责任,确保“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之举的惠企效果,2022年榆林市按照“强基础、重应用”的总体思路,高水平推进各项保障机制落实,将“投标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扩大至5000万元。同时,榆林市建成了信用承诺应用管理系统,企业可以通过实名注册后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即可在线提交信用承诺书,真正实现信用承诺“网上办”。在“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落实效果方面:据统计,2021年12月至2022年10月,榆林市在政府采购领域实行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项目共117个标段,招标金额3.25亿元,涉及投标人142家,有效释放社会流动资金606万余元,平均为每家投标企业减少资金周转约4万多元。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方面,自2020年10月起的两年间,应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项目2693个标段,招标金额120.17亿元,涉及投标人19516家,有效释放社会流动资金24.34亿元,平均为每家投标企业减少资金周转约9万多元。在信用承诺“网上办”落实效果方面:榆林市信用承诺系统上线一年之内,市场主体通过线上信用承诺23.64万户次。同时,为落实“六保”“六稳”要求,榆林市通过信用承诺“网上办”+“不见面开标”的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节约投标费用近1300万元,其中,仅2022年前十个月就涉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203个。此举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广受好评。此外,为了配合“数字信用”助力“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榆林市不断提升公共信用平台服务支撑能力、提高市级公共信用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务系统协同融合度两方面工作。在2022年实现了提供各类数据共享服务接口104个,与45个系统实现共享对接,开发73类归集接口、53个定制接口,接口调用量突破1600万次。确保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信息自动归集和信用信息查询“一网通办”,满足市场主体马上办、网上办、自助办等多渠道办理需求。榆林市通过积极推进“信用承诺网上办+替代投标保证金”之举有效释放沉淀资金,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为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榆林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源 :群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全面推动信用建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
“城市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最有条件、最有抓手、最能有所作为的一级政府,理应成为信用建设的中坚力量。随着我国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环境成为城市的最重要竞争力。各城市政府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将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城市治理和服务的各环节深度融合,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信用的获得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说。连维良是在当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认为,应全面推动信用建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并提出五方面建议。一是更加扎实推动“信易贷”。“希望各城市政府能够继续做深做细这项工作,在国家和各地政府归集的信用信息基础上,发挥区域优势,深入归集地方特色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维度的信用信息。”连维良说,“同时,要进一步提升政策支持的含金量,综合运用贷款贴息、补贴担保费率、设立风险分担补偿基金等方式,尽量减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二是更大范围推动“信易+”工程。他表示,鼓励城市政府创造更多的“信易+”场景,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公共出行等领域为信用好的市民提供便利,将信用建设融入城市服务的方方面面,更大范围释放信用红利。三是更加精准推动信用监管。“各城市可以在充分运用公共信用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特点优化信用评价指标,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监管拓展到更多行业和领域。”他说。四是更加坚决推动政务失信治理。他指出,各城市政府应该成为信用建设的表率,特别是针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存在的欠薪、欠债、拖欠工程款等突出的政务失信问题,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推动解决。“要将政务失信治理作为深化融资体制改革、促进民间投资、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五是更加积极推动示范创建。“我们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评选以来,共评选出三批62个示范城市,为信用建设全局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连维良说,这次第四批评选,全国各地热情十分高涨,共有110个城市(区)递交了申请。我们希望更多的城市参与到示范创建工作中来,从而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的软实力。4日至5日,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广州、北京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举行。论坛主题为“信用筑基 引领发展——让市场更有效 让政府更有为”。本届论坛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新华通讯社、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通讯社广东分社、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承办。来源:新华信用
发布时间:2023-01-05
-
陕西省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党的十九大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征信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履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践行“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业发展模式,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全力推动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双驱动同发展,在扩大征信体系覆盖范围上下功夫(一)保障征信系统在陕平稳运行,不断拓宽系统覆盖面。央行主导建设的央行征信系统,立足全国范围内个人和企业信贷信息全面共享应用,已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人口最多、收集信贷信息种类最全的征信系统。央行征信系统已收录陕西省146.7万户企业和3176.8万自然人的信息。全省所有银行机构及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255家机构已接入征信系统。向央行征信系统查询信用报告已成为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必要环节。(二)积极培育辖内征信市场,满足多元化征信需求。按照“有稳定数据来源、有先进信息处理技术、有明确市场需求”的原则,推动设立省级国有控股征信公司正在备案公示。辖内现有的3家备案企业征信机构,截至9月末,共收录430.37万户企业信息,对外提供企业画像、信用评分、决策支持等征信服务11.67万次,另有6家省外备案征信机构在陕展业。积极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在陕开展业务,大力推进央行内部(企业)评级工作,累计上传企业15214家,已定级11967家,运用评级结果支持再贷款发放32.56亿元。会同省发改委、财政部陕西监管局、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等三家信用评级业务管理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共同推进陕西省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强化协同监管,推动辖区信用评级市场稳步发展。二、强监管解民忧,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上勇作为(一)严格落实征信管理制度,规范征信业务合规开展。严格做好《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在陕的贯彻落实,细化操作要求,督促各机构健全内控制度和工作机制,构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征信业务依法合规开展,切实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同意权、异议权、投诉权等。(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合法征信权益。针对受疫情影响的特定人群实施特殊政策,有效解决了因疫情导致逾期进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的问题,截至9月末,全省共为受疫情影响的38.57万名个人和1.56万户企业调整征信记录和还款安排,涉及金额1914亿元。联合五家省级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印发《陕西省“征信修复”乱象治理行动方案》,开展“百日行动”,严厉打击以“征信修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以及违法违规开展征信业务的机构,共排查整治涉嫌违规机构280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办理征信异议及投诉业务,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三、纾企困出实招,在落实促融资稳增长政策上显成效(一)扎实推动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取得新进展。推动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利用征信平台实现不同部门、地区之间的涉企信息互联互通,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缺乏抵押担保、信息不可得而导致风险不可控等问题。目前全省建立9个地方征信平台和融资服务平台,已汇聚590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累计查询量超过641万次,撮合融资45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金额占比近六成,有效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二)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挥新作用。推动全省建立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7个,建立健全涉农信用信息更新和推广应用机制,有效支持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发展。截至9月末,全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累计信用评定516万农户、17.11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分别为1166.83亿元、63.04亿元;创建信用村、镇3713个。(三)强化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企业融资拓宽新渠道。在全省实施“促融资 纾企困”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三年倍增专项行动(2020-2022年),利用中征平台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积极协调陕西省政府采购系统与中征平台对接,打造全流程、高效率、可持续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财政采购部门成功对接中征平台,成为全国首个实现政采贷业务的经济新区。截至9月末,陕西省在平台累计注册企业9606家,6家核心企业接入平台,共促成应收账款融资交易4650笔,金额4076亿元。(四)推广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公示,企业动产存量资源释放新活力。实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应收账款、著作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统一在线登记与查询。加强公示系统的宣传推广,指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缺乏不动产抵押物的融资劣势,开发创新型动产融资信贷产品,有效盘活企业动产存量资源,化解融资难题。截至9月末,陕西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公示系统累计登记动产14.12万笔,查询84.59万笔,注册常用户1914个,确保了债权人权利实现的确定性,有效提高了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四、增供给广宣传,在便民利企优化征信服务上树形象(一)拓宽信用报告查询渠道,增强征信服务供给能力。 坚持“自助查询为主、人工查询为辅”的思路,积极拓宽征信报告查询渠道,共建成各类征信查询网点324个,布放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设备370台,设备人均保有量居全国前列;在全国首批试点布设14台企业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推动15家金融机构在陕分支机构开通线上查询功能;落实“放管服”要求,支持“秦创原”及全省26家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开通征信查询服务。(二)践行“征信为民”初心,提升征信窗口服务质量。实施征信查询窗口标准化建设,开展“征信为民服务评先争优竞赛”活动,推动实现征信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管理、服务礼仪、服务追责的标准化,树立了陕西征信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全省77家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大厅全部完成临街化改造,优化服务环境。开发上线“自助加信站”微信小程序,定期更新全省各地征信查询服务网点数量、位置、排队情况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错峰查询,提高查询效率。(三)征信宣传“点线面体”多维发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两“点”并发,立足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大厅及辖内金融机构营业场所两者厅堂优势,强化阵地宣传;双“线”共振,线上线下齐发力,努力扩大征信宣传影响力与作用力;多“面”俱到,抓住每年征信工作“重点面”聚焦发力,同时兼顾信用保护知识、征信维权政策、守信意识培养等“覆盖面”持续用力;一“体”偕行,协同征信工作主要任务“一体化”推进宣传教育成效,激发征信工作奋进势能。初心如磐践使命,砥砺奋进启新程。下一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建设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牵头”部门职责,全面实施陕西省信用能力提升工程,以辖区征信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助推陕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文章来源:西安分行
发布时间:2022-11-04
-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我省印发实施方案——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马昭■记者 马昭记者13日从省政府获悉,为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省制定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数据来源、金融机构信息服务三个“全覆盖”。力争到2025年末,助推全省信用贷款余额不低于12000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达到20%左右。构建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数据库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陕西省级节点,构建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数据库,开发融资信用信息服务、应用成效管理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对接管理等功能,与陕西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衔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共享,优化应用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平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供接入机构使用,为金融产品开发、贷前贷中贷后信用管理等提供便利。推动各级各类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规范对接省级节点,实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共享。制定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接入管理、授权管理等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全评估、授权评估等接入审查工作,加强监督,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推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做好企业授权工作并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相关业务。符合接入要求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积极与省级节点对接,不符合接入技术要求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先行与秦信融平台对接,接受省级节点规范化管理。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个性化信用评价立足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工作实际,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的基础上,编制我省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共享内容、方式、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企业充分知晓、明确同意、主动授权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部分经营类信息(不涉及商业秘密)共享,确保企业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区)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清单,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省级节点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共享相关信息,并对相关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出台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按照指引对平台注册企业开展基础性信用评价,供接入机构参考使用。引导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接入机构合作,针对不同融资服务场景,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个性化信用评价和精准“画像”,提升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的识别能力。出台获得贷款企业风险研判指引,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对获贷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风险并及时推送接入机构参考。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信用作为风控体系重要参考因素,将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业务审核、管理,降低金融机构对传统抵质押物的依赖,增强客户识别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提高信用贷款和首贷比重。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送的风险研判信息,加强风险管控,优化融资产品,提升银企对接精准度。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支持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结合金融案件诉讼、仲裁流程及特点,开发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线上公证”“线上仲裁”机制的相关功能,积极探索金融数据直达线上诉讼、仲裁接口,高效处置金融纠纷。依法依规对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开展失信惩戒。积极运用区块链线上公证,协助金融机构风险前置,高效化服务中小微企业。严格执行企业授权制度,未经企业授权省级节点不得向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供企业非公开信用信息,不得向接入机构提供企业非公开信用信息原始明细数据;要为注册企业免费提供其自身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要向接入机构提供畅通的信用信息异议申诉渠道,2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提出的异议申诉转交省级节点,配合做好异议处理和信息更新。加强对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获取、传播、泄露、出售信息等行为,严肃查处未经脱敏处理或未经信用主体授权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信息等行为。造成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西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2-09-14
-
西安市印发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新华信用西安8月31日电(韩校、赵阳)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西安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推进西安市示范城市创建作出全面部署。据介绍,2022年西安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探索实践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途径、新方法,有力支撑当地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实施方案》提出四项创建原则: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等。《实施方案》从强化基础建设和重点领域提升两方面作出11项主要任务部署。在强化基础建设方面,该方案提出一是加快辖区内政务服务大厅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加强政务服务的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日公示”制度,确保“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格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三是信用建设全部实现于法有据,不存在信用泛化滥用问题。在重点领域提升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诚信文化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创新信用监管手段、突出创新驱动,探索“信用西安”建设模式等八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评估机制等在内的保障措施。(完)来源 :新华信用
发布时间:202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