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因疫情逾期申报免予行政处罚 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发表时间:2022-01-27
1月24日下午,西安市政府召开西安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西安市税务局多措并举解忧解难,推出了五项便利措施。实施延期申报。对疫情期间无法在1月3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依法准予延期申报。截至目前已经办理延期申报8643户。
实施延期缴纳税款。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截至目前已办理延期缴纳申请119户,延期税款12.94亿元。
免于“刷脸”认证。对需要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实名认证事项的业务,暂不进行“刷脸”验证。
免于行政处罚。因隔离、市场封闭等因素导致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及时处理非正常户认定。对于因疫情影响1月份未正常申报,在2月份被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西安市税务局将及时层报上级部门进行数据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