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1-1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暨人民法院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整治工作,从严追究虚假诉讼刑事责任,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虚假诉讼败坏社会风气、妨碍公平竞争、损害司法权威、阻碍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表示,2017年~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共审结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079件,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
虚假诉讼隐蔽性极强,如何甄别至关重要。《意见》为认定虚假诉讼提供“标尺”,总结了虚假诉讼八大特征表现,列举了十类常见虚假诉讼,为甄别虚假诉讼提供了指南,为整治虚假诉讼划出重点。
在探索信用惩戒,助力诚信建设方面,《意见》明确,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探索建立虚假诉讼“黑名单”制度。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信息库,在“立、审、执”环节自动识别虚假诉讼人员信息,对办案人员进行自动提示、自动预警,提醒办案人员对相关案件进行重点审查。积极探索虚假诉讼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开和信用惩戒机制,争取与征信机构的信息数据库对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惩戒增加虚假诉讼人员违法成本,积极在全社会营造不敢、不能、不愿虚假诉讼的法治环境,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保障市场经济平稳、有序、高效发展。
针对开展普法宣传,弘扬诉讼诚信,《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途径,告知诚信诉讼义务,释明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引导当事人依法诚信诉讼,让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诚实守信的理念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心中。